导读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责令黑龙江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重点内容
黑龙江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业企业、大庆兴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配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责令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
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资质类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原文如下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2026〕647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
经核查,黑龙江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业企业、大庆兴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配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分别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责令黑龙江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资质类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整改期满后,我厅将再次对照资质标准要求,核查企业注册人员配备,仍不满足要求的,我厅将依法撤回相应企业资质。
咨询电话:0451-53624636
附件:1.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建筑业)
2.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工程监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3日

